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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责险投保下滑面临挑战
财诺大师2024-03-10【保险理财】4289909人已围观
近期,保险公司2023年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陆续出炉,部分保险机构的董责险赔付情况也随之浮出水面。在2023年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中,有两家保险公司公布了董责险赔付相关数据,涉及的董责险赔付金额近亿元。与此同时,2023年董责险投保端出现下滑,投保公司数量同比下降10%。
董责险为何告别高增长?未来发展趋势又将如何?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业内专家。
增强市场投保信心
董责险全称是“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作为一种特殊的职业责任保险,董责险主要保障上市公司在董监高履职过程中,因工作疏忽、不当行为被追究责任时,由保险公司赔偿法律诉讼费用及承担其他相应民事赔偿责任。
中国地方金融研究院研究员武建强表示,董责险理论上是一种事前威慑与事后处理合约机制,实践中是公司风险管理中兼具保障和监督功能作用的金融工具之一。董责险可以使董监高人员免去后顾之忧,既有利于上市公司吸引优秀的管理人才,还可以在公司及个人独立承担赔偿责任的时候提供强大的支持,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企业及高管的抗风险能力。
董责险自2002年引入中国以来,已有20多年发展历史。但由于国内公司投保意识不强,所以董责险市场一直较为冷淡。直至2021年,董责险业务迎来爆发式增长。相关数据显示,2021年投保董责险的公司为248家,2022年为337家。
“无论是从财险公司业务占比的角度看,还是从上市公司的关注度来看,董责险仍属于‘小众险种’。由于此前鲜少有保险公司披露相关赔付数据,所以董责险赔付情况广泛受到市场关注。”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何林认为,此次披露的赔付数据,对于推动上市公司投保董责险具有积极意义,进一步加强了上市公司的投保信心。
早在2020年,随着新证券法的实施以及瑞幸咖啡财务造假事件的披露,董责险“C位出道”,走入大众视野。此后,康美药业财务造假案一审落槌,5位独立董事被判承担上亿元连带赔偿责任,令上市公司强烈意识到可以用该险种来分散风险,进而助推董责险进一步升温,并多次掀起上市公司购买热潮。何林表示,新公司法对董监高的责任约束和风险管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并首次以立法形式明文规定鼓励公司投保董事责任保险,确立了董责险的法律地位,同时也为上市公司投保董责险加了一把火。
武建强认为,从社会责任角度看,董责险有助于证券民事诉讼案件快速和解,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利益,有效发挥责任保险参与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的功能作用。
市场需求逐步扩大
近年来,随着全面注册制改革和市场加强监管,上市公司对董责险的投保需求被大大激发。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保险团队日前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董责险市场报告(2024)》显示,2023年购买董责险的上市公司中,民企占据多数,占比近75%;中外合资(含港澳台与境内合资)占比10.5%;国企占比4.6%;外商投资(包括港澳台投资)占比10%。
从数据变化可以看出,相较于往年,2023年外商投资(包括港澳台投资)上市企业购买董责险的占比明显上升。《报告》显示,这主要是因为民企与外资企业中的董监高人群大部分是职业经理人,在其个人面临的法律责任风险显著上升后,开始逐渐重视风险转移,投保董责险成为首选。
业内专家也表示,外资企业积极投保董责险,是因为其海外母公司本身已投保董责险,而本地企业需要相应的本地保障。此外,外资企业高管一般具有国际化教育背景或海外工作经验,对董责险的作用也较为熟悉与认可,投保董责险对他们来说利大于弊。
根据《报告》最新披露数据,2023年投保董责险的公司数量同比下降10%。对此,何林认为,董责险并非强制保险,投保意愿与上市公司当前的主动风险管理意识有关。此外,一些企业受当前市场经济环境影响,为节省成本选择暂时不购买董责险或延期购买。“投保董责险的热情存在明显的事件推动效应,随着市场对证券诉讼风险上升的反应逐渐平静,上市公司投保董责险的积极性有所降低也属于正常范畴。”何林说。
相较于董责险投保数据的下滑,记者梳理上市公司发布的拟投保董责险公告却发现,2023年拟投保董责险的308家上市公司中,近200家是首次将董责险加入“购物清单”,这意味着上市公司投保董责险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不过,在购买董责险逐渐成为上市公司改善公司治理和风险控制标配的同时,仍有大量公司对董责险持观望态度。此外,围绕董责险的理赔难、道德风险等问题,市场一直存有争议。
数据显示,2家财险公司披露了报告期内的5笔董责险赔付案例,合计赔付约9097万元。其中,美亚财险披露了4项原因为“董监高责任险”的重大赔付事项,赔付金额分别为3237万元、2040万元、2025万元、1065万元,合计赔付8367万元;苏黎世财险披露了1项赔付原因为“董监高责任险”的重大赔付事项,赔付金额为730万元。
虽然上述两家险企均未披露董责险的赔付案例,但业内人士分析,在已发生的董责险索赔中,最主要的原因与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行为有关,其他原因可能包括雇佣不当行为与股东派生诉讼。至于内幕交易与操纵市场情况,考虑到参与主体的主观故意可能性较大,一般很难索赔成功。
机遇与挑战并存
据悉,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将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其中提出,公司可在董事任职期间为董事因执行公司职务承担的赔偿责任投保责任保险。业内人士预计,未来将有更多上市公司选择投保董责险,市场也可能会有更多单独针对独立董事的投保需求出现。
但从目前来看,“公众对董责险认知存在误区”。武建强表示,部分上市公司董监高忽略了“过错推定责任”,认为自己只要在权责范围内尽了合理注意义务就无须担责。
(责任编辑:王擎宇)Ta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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